根据《沈阳化工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自愿申报,学院评委小组逐一核实申请材料,分别计算出每名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,确定初评推荐名单。现将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省政府奖学金:
计算机2101班 李思慧
计算机2201班 陈虹达
网络2302班 井浩然
软件2301班 潘俊峰
本公示发布后,凡对认定结果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、微信等方式实名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。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5日-2024年11月27日。
电话:024-89381963、024-89385711
校学生帮扶与援助中心电话:024-89381886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4年11月25日